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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律适用分析

时间:2021-02-20 浏览:1439次
内容介绍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较为抽象,导致了法律适用中的争议。为此,2012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通过答复界定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含义,并指出,持有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吊销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然而,由于该答复的部分解释可能僭越法律而违背合法性原则,又由于反向歧视、法律不能、答复之间的冲突等而有悖于行政合理性原则。

国务院法制办针对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适用而作出的答复,是国务院行政立法活动的延续。国务院法制办答复的合法性是指,国务院法制办答复作为我国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活动,应当遵守我国专门规范立法活动的立法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宪法、法律的明确授权,进行相应的立法解释活动。国务院法制办答复如果僭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将违背行政合法性原则,丧失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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